数字经济下知识产权的新考题

数字经济下知识产权的新考题

  来源:北京商报

  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综合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新类型案件激增也给各地法院带来了新考题。未来如何准确把握创新与侵权的边界,依法妥善处理发展和规范的关系,也就成为该类案件的重中之重。

  探路新规则

  2022年10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其审理的“古北水镇”商标竞争案,其判决理由体现“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权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裁判理念,体现司法实践中对《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的新突破。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介绍,2022年北京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506件,近五年案件数量年均增长7.43%,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全、新类型案件多、案件数量居全国法院前列。

  全国首例药品关注专利链接诉讼案便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典型新类型专利案之一。2022年4月1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原告中外制药株式会社诉被告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仿制药并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为新专利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件。

  事实上,药品的专利问题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可及性。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洪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对上述案件的积极宣传,可以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原研药企、仿制药企均可以借助专利链接制度启动相应程序,整体推动了原研药企、仿制药企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在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看来,知识产权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律层面设置的规则,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激发科技创新动力(维权),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因此设立具有较高稳定预期、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水平高度匹配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都有重要的价值百科和意义。

  打开新思路

  有关分析认为,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这些关键词越来越多地走进公众视野,意味着数字经济及其催生出的前沿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新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也呈井喷之势。

  据悉,北京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领域案件。通过对“房源数据”案和“汽车消费投诉【进入黑猫投诉】信息案”的依法审理,确立了对平台企业收集整理的数据集合予以保护的裁判思路,有效促进和规范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

  孙志峰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这两起案件都是利用软件抓取、存储和传播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的典型案例。简单集合的数据,特别是原始信息产生并非来源于平台而是消费者和用户,实践中很难通过著作权法加以保护,而公开展示的信息丧失秘密性,也很难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知识产权补充法,其原则性条款在司法活动中更容易被灵活运用,解决科技发展与法律滞后之间的矛盾。”孙志峰进一步分析称,如解决屏蔽数据、非法获取数据、流量劫持、诱导提示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更为重要,也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情况和新特点。

  在李洪江看来,针对数据获取和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算法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阻碍开放共享等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通过司法案例予以明确,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考量因素,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和执法的规范性。

  寻找平衡点

  现如今,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寻找创新与侵权的边界、发展和规范的平衡点显得更为重要。

  在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2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新胜指出,今年将继续统筹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落地实施,以“两区”知识产权工作为抓手,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李洪江指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今天,我国已经进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快车道,以“两区”知识产权为抓手,是抓住了创新发展的“牛鼻子”。科技领域的创新需要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又会反过来促进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

  “为了寻找创新与侵权、发展和规范的平衡点,可以通过对近年来的司法裁判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强化诉源治理和综合治理。”李洪江补充说。

  孙志峰则认为,做好平衡,最重要的是要统一和稳定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执法和裁判条件,最大化地细化相关适用条件,提高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保护的稳定预期。此外,在举证责任分配和赔偿额确定等方面降低原创者的维权难度,提高侵权者的侵权成本。此外基于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的复杂性,还应当进一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认知水平,从浅尝辄止的简单普法,变成有针对性的深度规则介绍和普及。

  北京商报记者金朝力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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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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